防火卷帘的调试要求
1、防火卷帘控制器应进行通电功能、备用电源、火灾报警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动控制功能、手动控制功能和自重下降功能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通电功能调试时,应将防火卷帘控制器分别与消防控制室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相关的火灾探测器、卷门机等连接并通电,防火卷帘控制器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备用电源调试时,设有备用电源的防火卷帘,其控制器应有主、备电源转换功能。主、备电、踞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主、备电源的转换不应使防火卷帘控制器发生误动作。备用电源的电池容量应保证防火卷帘控制器在备用电源供电条件下能正常可靠工作1h,并应提供控制器控制卷门机速放控制装置完成卷帘自重垂降,控制卷帘降至下限位所需的电源。
3)火灾报警功能调试时,防火卷帘控制器应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组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4)故障报警功能调试时,防火卷帘控制器的电源缺相或相序有误,以及防火卷帘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之间的连接线断线或发生故障,防火卷帘控制器均应发出故障报警信号。
5)自动控制功能调试时,当防火卷帘控制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输出控制防火卷帘完成相应动作的信号,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控制分隔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由上限位自动关闭至全闭。
②防火卷帘控制器接到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后,控制防火卷帘自动关闭至中位(1.8m)处停止,接到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后,继续关闭至全闭。
③防火卷帘半降、全降的动作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6)手动控制功能调试时,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上的按钮和手动按钮盒上的按钮,可控制防火卷帘的上升、下降、停止。
7)自重下降功能调试时,应将卷门机电源设置于故障状态,防火卷帘应在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控制下,依靠自重下降至全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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